.jianzhengw.com/?p=7854#respond">于如何认清你生命中的偶像?(提摩太·凯勒)留下评论

不信的理由,还是不信的借口?(教会与时代)

其实,谁也不可能必须彻底理解了才建立信仰。

相反,圣经认为人已经明明理解与知道神的事情了,但人就是不信!

信与不信和意志有关,和理性的关系其实不大。所以圣经给我们看到人之所以不信是因为故意不信!

人为什么故意不信?是因为人太喜欢犯罪了,太喜欢享受罪中之乐。人的犯罪从来都是人选择犯罪,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不故意选择犯罪的义人。

所以不信说到底是一个道德问题,是一个良心问题。圣经的光是真光,黑暗从本质上来说不可能喜欢接受光,因为当它接受的时候,它自己就不存在了。黑暗其实就是人的恶行。人怎么可能没有恶行?人怎么可能没有犯罪?所以,人已经喜欢上自己的伤口了。

人从来都不喜欢赤裸裸地面对自己。因为自己其实知道自己的败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。神藉大卫的口说:“作孽的都没有知识么?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,并不求告耶和华”(诗篇14:4)。

他们其实知道。人相信神其实不需要理由,但对于任何一个不信神的人都必须为自己的不信寻找理由。人必须为自己的无神论来辩护。

圣经从来没有试图对人证明有神,相反却总是说:“愚顽人心里说:‘没有神’”(诗篇14:1)!

苏格拉底其实已经告诉我们:理性的最大功能是认识理性的缺陷与无能。而圣经更深刻告诉我们:理性其实就是一种功能,是为罪恶辩护所用的。

因此,路德才说理性是人皆可夫的娼妓。唐崇荣牧师正确地说:信仰就是理性对真理的归途。理性不是上帝,也不是真理,而是用来思考真理。

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(箴言9:10),不单单说敬畏神是智慧的起点,是考察一切知识的开端,所以敬畏神对于人来说非常重要;这节经文也告诉我们:智慧的全部内容就是敬畏神,理性就是为了用来思考神,而不是思考怎样抵挡神。理性对真理的降服,使人对自己的本位回归。于是人才认识自己。

明白了才信,看见了才信,经历了才信,证明了才信,这些其实是狡辩,因为人连日常生活都不是这样生活的。人不可能不在信心中生活。哪为何人对于信仰就如此纠缠?而且,人犯罪从来都是知道这是罪,也知道犯罪的后果的,但人还是去犯了!唉,人的内心向任何不信神的谎言就敞开,向任何相信神的理由就封闭起来。

圣经的原则不是上边说的几种,而是“本于信,以致于信”(罗1:17)。安瑟伦说:我不是为了信才理解,我是为了理解才信。同样:


我不是为了信才看见,我是为了看见才信;
我不是为了信才经历,我是为了经历才信;
我不是为了信才要证据,我是为了要证据才信。这也是希伯来书给我们看到的。

真理怎么能有位格呢?神迹奇事怎么可能呢?死人怎么可能复活呢?德尔图量说:因其荒谬,我才信。越是真的,越看起来是假的;越是和我格格不入的,越可能是我最需要的。其实,我或者是为了信而疑惑或者是为了疑惑而信,前者的前提是不信,后者的前提是信。当你决定不信了,于是这些才成为理由。当你决定信了,于是这些也成为理由。当一个人说出一些理由的时候从来都有前提和动机。圣经从来不说:你说什么,你就是怎样的人;或者:你作什么你就是怎样的人。而是:因为他心里怎样思量,他为人就是怎样(箴言23:7)。

这种说法:我想明白了,我就信;目前我之所以不信,是因为对信仰对自己负责。当然,信仰不是迷信,稀里糊涂就“信”的人很可能稀里糊涂就失去了。但是,你真的是因为对自己、对信仰负责才这样说的么?那么每天你花多少时间来思考信或不信的理由呢?这种说法含着几种前提:


1、 我可以决定我信还是不信;
2、 我可以决定我信的时间;
3、 以后我所信的我都可以明白;
4、 理性可以充当审判官,来判断上帝的事;
5、 凡没想明白的就是不可信的。

这种时候所说的“信仰”已经和信仰无关了,这里根本就没有对真理的谦卑、迎候心态。我需要信仰我就信,其实不是信而是需要。人不知道自己真需要什么,所以人都在为自己不需要的忙碌。

人很盲目。

人只能决定不信,并不能决定信。人只能背叛神,而不能归回神;否则就不需要道成肉身,不需要基督被钉了。

真理比人大。

圣经说:人进入真理(约翰福音16:13)。信仰向婴孩就敞露开来,向聪明通达人就封闭起来(太11:25)。“虚心的人有福了,因为天国是他们的”(太5:3)。

美文:勇敢意味着什么?

10多年前,我为一家专门从事电话调查的公司工作。我记得,当我需要进行长达7-20分钟的调查时,我总会害怕被拒绝,我想,很有可能我才刚刚开始调查,他们就想结束我的电话。

现在我在墨西哥CBN服务,在那里我开始作为一个志愿者,接听700 Hoy俱乐部的电话。我为那些联系我们,需要一句鼓励的人祈祷。在我接电话的第一周,我也经历过同样的被拒绝的恐惧——但现在不会了。神藉着他的话,使我变得勇敢。透过在每一次通话中所经历的,以及听到上帝如何使用我们,我学会了将胆怯抛在脑后,去直面危险的情况。

在耶利米书第12章至第14章,我们读到犹大国和他们社会的偶像崇拜、道德败坏和对上帝的藐视。正是在这样一个动荡的时代,神要求先知耶利米向犹大人传达一个严厉的信息。耶利米爱犹大人,但他更爱上帝,他选择听从上帝的话,呼召全国人民悔改恶行,寻求耶和华,警告他们若不悔改,必有灭亡。

虽然传讲信息很痛苦,但耶利米仍然祈求神怜悯犹大,相信神是良善、公义、正直的:

“耶和华啊,我们承认自己的罪恶,和我们列祖的罪孽,得罪了你。求你为你名的缘故,不要厌恶我们,不辱没你荣耀的宝座。求你追念,不要背了与我们所立的约。” (耶利米书14:20-21新国际版)

正如耶利米勇敢地将上帝的信息传达给祂所爱的百姓,我们也必须勇敢地去做上帝对我们的要求。即使在困难和不舒服的时候,如果我们相信上帝无限的智慧和伟大的爱,作为他的孩子,我们会看到上帝把最好的给我们。

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神的人得益处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(罗马书8章28节)

勇敢是有勇气在面对人、环境和生活中的问题时,能表现出勇气和力量的一种美德或品质。这是一种可以与力量相媲美的心理素质,但也是一种通过不断地重复勇敢的行为而获得的美德。

在约书亚记1:9,上帝命令我们要坚强勇敢,但他也提醒我们,在那些需要勇气的时刻,我们并不孤单。

“我岂没有吩咐你吗?你当刚强壮胆!不要惧怕,也不要惊惶,因为你无论往那里去,耶和华你的神必与你同在。”

勇敢就是有勇气去克服我们面前的困难,这是生活提供给我们的,或者是我们自己选择的面对这种情况的机会;勇气是一种挑战,让我们在挑战中成长、学习和提高自己,这是上帝给我们的。

今天,当你思考这些话时,让我们问一个问题:在生活的哪些方面,你觉得你需要变得勇敢?哪里需要勇气去克服眼前的困难?我为你的生命祈祷,当你信靠神,带着信心向前迈进时,恐惧就会消失。

美文:凭感觉的基督徒 (史普罗)

我经常想写一本名为《凭感觉的基督徒》的书。《凭感觉的女人》,《凭感觉的男人》,《凭感觉的夫妇》,《凭感觉的离婚者》等等不一而足,到了令人恶心的地步,却都成了畅销书。为何不写一本《凭感觉的基督徒》呢?

什么是凭感觉的基督徒?一本字典把“感觉”这个词定义为“与感官或感官对象有关的,很容易受到感官影响的。”

凭感觉的基督徒是一个根据感觉,而不是对神话语的理解去生活的人。凭感觉的基督徒只在“有感觉的时候”才会去服事、祷告或是学习圣经,否则他就不会去做。他基督徒生活的效果和他目前的感觉强烈程度成正比。当他体验到属灵的欢快时,他是敬虔活动的旋风;当他沮丧时,他是灵里的无能者。他不断地寻求新鲜的属灵体验,用这些来决定神话语的意思。他的“内在感觉”成了对真理的最终校验。

凭感觉的基督徒认为自己不需要研读神的话语,因为他已经凭感觉知道了神的旨意。他不想要认识神;他想要经历神。凭感觉的基督徒把“孩子般的信心”与无知等同起来。他认为圣经呼吁我们要有“孩子般的信心”,那意味着一种没有内容的信心,一种不懂什么的信心。他不知道圣经说,“在恶事上要作婴孩,在心智上总要作大人”(林前14:20)。他认识不到保罗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,“弟兄们,我不愿意你们无知”(例如,参见罗马书11:25)。

凭感觉的基督徒快快乐乐地过日子,直到他遇到了生活的痛苦,那可不是开心的事,这时候他的精神就垮下来了。他通常以接受一种“关系神学”而告终(这种关系神学是现代基督教最可怕的诅咒),在这种神学中,个人关系和体验在重要性上超过了神的话语。如果圣经号召我们采取可能会威胁到某种个人关系的行动,那么圣经必须让步。凭感觉基督徒的最高法则是,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避免不良感觉。

圣经主要是(而不是唯独)对我们的悟性说话。悟性意味着头脑理性。把这一点传达给现代基督徒是很困难的,因为现代基督徒生活在可能是西方文明最反理性的时代。注意,我没有说反学术或是反科技或是反学问。我说的是反理性,反智识。人们对头脑在基督徒生活中的作用有一种强烈的反感潮流。

的确,这种反应有其历史原因。许多平信徒感受到了一位神学家称之为“理性的背叛”的结果。太多的怀疑主义,玩世不恭和消极批判,从神学家的理性世界喷涌出来,以至于平信徒对理性追求失去了信任。在很多情况下,人们害怕信仰经不起理性的审查,以至于防卫成了对人类理性的拒绝。我们求助于感觉而不是理性来建立和保持我们的信仰。这是二十世纪教会所面临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。

基督信仰是非常理性的,当然不是单单涉及理性的。也就是说,圣经是对人的理性和理智说话,同时又不是强调理性主义,不是单单对人的理性说话。基督徒生活不是一种单凭主观臆测的生活,也不是冰冷的唯理主义;它应该是一种充满活力充满感情的生活。圣经一次又一次地号召我们要有强烈的喜乐、热爱和欢欣之情。然而,这些强烈的感情是我们对头脑所理解为真实的东西的一种回应。当我们在圣经中读到,“你们可以放心,我已经胜了世界”(约翰福音16:33)的时候,厌倦冷漠“哼儿哈儿”不是一种合宜的反应。我们尽可以高兴欢喜,因为我们明白基督确实已经胜了世界。这使我们的灵魂欢欣鼓舞,使我们的脚跳起舞来。有什么比经历基督同在或是圣灵相近的甜美更宝贵呢?

愿神不让我们失去热情,或是丝毫没有经历基督就走完我们的基督徒旅程。但是,在神的话语和我的感觉之间有冲突的时候又怎么样呢?我们必须照神所说的去做,不管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。这就是基督教信仰的全部意思

认真思想一下。在你自己的生活中,当你照着你感觉想做的去做,而不是照着你知道并且明白神说你该做的去做的时候,情况是怎么样的呢?这时候我们面对快乐幸福与快感乐趣并不同的这个残酷现实。两者是多么容易混淆啊!追求快乐幸福被视为我们不可剥夺的权利。但是快乐幸福和快感乐趣不是一回事。两者都叫人感觉很舒服,但是只有其中一种会持续长久。罪能带来快活,但永远带不来幸福。假如罪不那么叫人感到快活,它也就不会是一种试探了。然而,虽然罪经常“感觉良好”,却不能产生幸福。不知道二者的区别,或者更糟糕,不在乎这种区别,我们就是朝最终成为凭感觉的基督徒方向突飞猛进了。

正是在区别快感和幸福这一点上,圣经知识才如此至关重要。在神的旨意和人的幸福之间有着不容忽视的关系。

撒但最根本的欺骗是这样一个谎言:就是顺服神永远不能带来幸福。从最初对亚当和夏娃的试探到昨晚撒但对你的引诱,这个谎言都是一样的。

如果你做神所说的,你就不会快乐幸福;如果你做我所说的,你就会得到‘解放’,体验到快乐幸福。”

在什么样的情况下,撒但的论点才成立呢?看来要使撒但的论点成立,神就必须是以下三者之一:无知、怀有恶意或是具有欺骗性。这才有可能让神的话语不会为我们效力,因为它出自神的胡说八道、信口开河。神的知识根本就不够,以至于祂不能告诉我们,需要做什么才能获得幸福。也许祂希望我们得着福乐,但是祂的知识不够,不能正确地指教我们。祂很想帮助我们,但是人类生活和人类处境的复杂性把祂的头脑搞糊涂,使祂不知所措了。

也许神是无限智慧的,比我们更知道什么对我们好。也许祂的确比哲学家、道德家、政治家、学校教师、牧师和美国的精神协会都更明白人的复杂情况,但是祂恨我们。祂知道真理,但还是把我们引偏,为的是祂自己能够成为宇宙中唯一的快乐者。也许祂的律法表达了祂这样一种愿望,那就是喜悦我们受苦,看着我们的苦难幸灾乐祸。这样,祂对我们的恶毒使得祂成为一个大骗子。荒谬!假如这是真的,那么我们能够得出的唯一结论是:神是魔鬼,魔鬼是神,圣经是魔鬼的手册。

荒谬吗?不可思议吗?我希望是。实际上,在成千上万的牧师书房里,人们正在被辅导着要逆着圣经行事,因为牧师要他们幸福。“是的,琼斯太太,虽然圣经不允许,但你还是可以跟你丈夫离婚吧!因为我肯定,跟这样一个人维持婚姻关系,你是永远不会得到幸福的。”

如果人类的幸福有一个小心保守的秘密的话,那么这就是十七世纪一个要理问答中的一句话,“人生的首要目的是荣耀神,并且以祂为乐,直到永远。”

幸福的秘诀在于顺服神。如果不顺服神,怎么能幸福呢?如果不知道顺服些什么,我们又怎么能顺服呢?所以,归根结底,只要我们对神的话语处于无知状态,我们就不能真正找到幸福。

的确,对神话语的认识并不保证我们一定将做到祂所说的,但至少我们将会知道我们在寻求人类满足的实现中应该做什么。信仰的问题主要不是我们是否相信神,而是是否相信我们所信的这位神说的话。